宁波精达:实际控制权拟转让 上市公司不知情?|宁波精达_财经_魔域海盗熊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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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2-02 06:02

宁波精达(维权)(603088)11月2日晚间公告,魔域海盗熊猫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引人注目的是,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成形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宁波精微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广达投资有限公司,徐俭芬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美眉草莓糕同时被立案调查。(宁波精达维权入口)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被一起立案调查为什么引人注目?

新浪财经上市公司研究院的专业咨询支持单位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的张志旺律师,也是新浪股民维权平台入驻律师,一直代表中小股权维权。张志旺律师介绍,2014年11月宁波精达上市,但2016年9月宁波精达控股股东与一致行动人就拟转让控股权,财经927在线收听与广州亿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亿合)签订《合作协议》,合计拟转让约 45.11%的股份。转让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广州亿合。此后,双方又先后签订三份补充协议。2016 年和 2017 年期间,广州亿合共支付股份转让部分定金 2.2 亿元,酷爱上海论坛但后续未实施股权的实际转让及交割。

宁波精达就该事项一直没有披露,2019年8月广州亿合就前述转让协议发生纠纷,申请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了控股股东在宁波精达的股份,不过宁波精达2019 年 8 月 2 日在《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及08月13日《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中,股份为何被冻结一事语焉不详。直到宁波精达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清穿之花妖耿氏 在 8 月 20 日《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司法冻结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才披露了上述控制人转让协议及履行情况。

令人疑惑的是,宁波精达9月6日《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称:“由于上述控制权转让事项的不确定性,为了不误导投资者,实际控制人对此信息进行严格保密,未通知上市公司进行信息披露,上市公司及当时任职的其他董监高前期未知晓上述事项。” 督导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专项核查意见称:在持续督导期内及期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从未告知保荐机构上述控制权转让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前期筹划出售控制权的过程、结果并不知情。

上市公司控制权转让涉及前期协商、尽职调查、资产作价等等事项,可以说是一项浩大的系统工程。郑功、郑良才,既是宁波精达控股股东宁波成形控股有限公司的股东,也是上市公司的董事,郑良才还是上市公司宁波精达及其控股股东宁波成形控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所以,宁波精达对自己的控制权拟被转让的事实,在近三年的时间里居然不知道,实在令人不解。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中严肃指出:“若发现你公司及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存在违规行为,本所将按规定启动相应的纪律处分或采取监管措施。”

张志旺律师认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转让,包括拟转让,对投资者判断上市公司价值,作出投资决策,均有重大影响。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已发生或拟发生的重大事件。宁波精达及其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如果因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查实并被处罚,因此受损的股民可以依法提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