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不得马虎 智慧能源董秘提示不充分领监管函_财经_国宝档案之觐天宝匣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19-12-11 15:02

风险提示容不得半点马虎!智慧能源董秘提示不充分领了监管函!

董秘学苑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原则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做好“充分的风险提示”,国宝档案之觐天宝匣就算,公司认为风险发生的可能只有0.01%,仍旧要在公告里讲出来,不然就要被列为违规了。近日,曾经被新浪财经评为金牌董秘的智慧能源董秘王征就被上交所出具了监管函,原因就是忽视了风险提示,可能其自己认为并没有什么风险存在。

据上交所监管函:

2018年7月2日,智慧能源发布公告称,将以7.28亿元向公司控股股东远东控股收购北京京航安机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航安)49%股权,此次收购属于降价收购,2018年6月18日双方约定的收购价格是9.1亿元。

不到1个月就降价了近2亿元。

不得不说,祭天化颜歌此次收购是一次急于促成的收购,因为标的资产处于被质押状态,根本无法完成过户。

根据公告,远东控股持有京航安49%的股权已于2017年9月被质押给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而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款的50%已于2018年8月10日支付完毕,钱给过去了,但是资产却无法完成过户。

上交所也向公司发去了问询函问询为什么还不能完成过户,是否存在相关风险。

2019年1月,公司在回复上交所问询函时称,公司曾于2018年9月1日收到远东控股出具的《承诺函》。远东控股在《承诺函》中表示,“由于江苏银行的贷款审批原因,8月份未能完成京航安49%股权过户,在劫难逃吉他谱现我公司承诺,自2018年8月起,京航安49%股权对应的权益都由贵公司享有,若江苏银行贷款最终审批不通过,远东控股将于收到正式通知后二十个工作日内直接偿还并购贷款解除股权质押,并协助办理完股权变更手续。”

意思是,不会有什么风险,控股股东有承诺,其实承诺函对于公司和董秘来说也算是一种保证,基本上可以说不会出现什么标的资产无法完成过户的风险。

果然,2019年2月27日,网络发言防和谐器智慧能源披露公告称远东控股持有的京航安49%的股权已解除质押状态,并已完成股权过户。

但是,2019年5月,董秘还是被给予监管关注。

上交所认为,标的资产权属状态的清晰、完整,是股权转让交易能够顺利实施的重要前提。在标的公司股权已被质押、股权转让后续推进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转让方对质押股权的解决方案,是市场高度关注的重大事项,对公司股价和投资者决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

公司理应在首次披露股权转让公告时,即就股权质押对本次交易的影响进行充分风险提示,并根据实际进展情况,www.gradjob.com.cn及时披露后续解决措施、完成期限等重要信息。

但公司仅在公告中提及京航安49%股权处于质押状态的事实(也就是我们前面截图的那部分),并未就此进行风险提示;在收到控股股东远东控股有关解除质押的《承诺函》后,也未在后续股权转让进展公告中及时披露,直至监管问询后才就上述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及时,可能对投资者决策造成误导,影响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总结看来,董秘王征有两个错误:1、首次公告时没有提示标的资产被质押存在的风险,(其实就是多说几句,比如标的资产目前处于被质押状态,存在无法按时完成过户风险,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公司将及时公告标的资产过户进展);2、控股股东的承诺书舍不得披露。

图片来源:新浪财经

资料显示,王征,男,1977年1月出生,硕士。曾任神州数码控股有限公司业务总监,北京悠搜科技有限公司CEO,中金公司投资经理,美国银行美林证券亚太区投资银行部副总裁,北京随时融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现任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北京随时融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8月上任公司董秘至今,2018年获评为新浪财经金牌董秘。

投资出身的王征,智慧能源董秘职位是其董秘生涯的第一站,在谈及对于董秘这个行业的理解时,王征曾表示,“董秘其实是一个高风险的职业,尤其是在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部门的“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理念环境下,董秘更加应该时刻保持清醒,严控公司内部风险,稍有不慎,都有可能对社会、公司乃至董秘自身产生负面的影响”。

王征上任接替的是公司前任董秘万俊的职位,万俊于2016年辞去公司董秘职位后不久,2016年11月被上交所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前董秘违规原因两个:1、公司业绩预告披露不及时;2、在股票交易发生异常波动后未充分核查并披露重大信息(其实就是没有披露业绩预增)。

还好,王征此次只是一次监管关注,不至于和前辈那样丢掉饭碗。

不过,这还是要引起其他董秘注意,因为风险提示不充分的确成为很多董秘杀手。

就董秘学苑统计,2018年被通报批评的75家上市公司董秘中,就有8家公司存在风险提示不充分的情形。

其实站在董秘王征的角度去想,此次和控股股东之间做的交易,一来对对方比较熟悉,知道大概率不会出现无法过户的情况;二来,控股股东还出具了承诺函,如此就更没有无法完成过户的风险了。

但是从监管层的角度,只要没有按时完成过户,且存在无法完成过户的可能,就需要提示风险,这是原则,投资者并不知道那么多内情。

其实风险提示是董秘为自己设立防火墙的一道程序,只要你做足了风险提示,那么信息披露违规的风险就会小很多。

之所以说是小很多,是因为信息披露仅仅做好风险提示也不能万事大吉,董秘们还要记住一句话,“风险提示不能替代信息准确披露义务”。

2019年2月,新日恒力董秘赵丽莉给予了公开谴责处分,公司资产并购中对于标的公司盈利的预测信息非常不准,董秘也申辩在“收购方案中进行了充分的风险提示”

但是上交所认为,“风险提示不能替代信息准确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对于收购标的盈利预测性信息要做好充分准确的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