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意见》 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www.bnud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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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5-29 04:17

天津北方网讯:日前,www.bnude.cn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实施意见》全文如下:

为全面提升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着力防范化解系统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大大总大大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阿德马城寨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防控系统性安全风险为重点,完善安全监管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全链条安全管理,着力解决危险化学品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加快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强化安全风险管控

(一)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建立安全风险排查管控机制,严格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依据《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压实管控责任,细化排查标准。以危险化学品企业、化工园区等为重点,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指南》及其他相关制度规范,纳拉克在哪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运输、使用、经营、废弃处置等各环节实施全链条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图和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实现危险化学品“一张图一张表”动态管控。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区分“红、橙、黄、蓝”四级安全风险,分级落实管控措施,强化一、二级重大危险源和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高风险企业安全管控,按照“一企一策”、“一园一策”原则实施最严格的清理整顿。高标准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坚持发展高端、提升中端、淘汰低端,推进我市危险化学品产业结构调整。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产业关联度为标尺,瞄准世界500强企业和全球化工企业50强,布局引导环境友好、本质安全度高、产业带动性强的优质重大项目落地建设。完善石化化工产业规划与布局,新建石化化工项目全部进入南港工业区,鼓励符合产业导向和政策的现有石化化工企业搬迁至南港工业区,推动南港工业区打造世界一流化工新材料产业基地。制定实施我市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结合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条件的产能。

(三)严格标准规范。制定修订天津市危险化学品贮存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规范和地方标准。鼓励先进化工企业对标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金雄镕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推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企业执行最严格的标准规范,定期进行符合性安全评估。

(四)提升化工园区安全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化工园区建设标准、认定条件和管理办法,对现有化工园区开展评估和达标认定,加强隐患整改。各化工园区编制独立的安全生产应急规划,针对应急体系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综合防灾减灾等进行科学规划。化工园区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园区内厂外危险化学品车辆和危险化学品公用管廊的安全管理。对天津港保税区临港片区、南疆石化区域参照化工园区进行安全监管。

三、强化全链条安全管理

(五)严格安全准入。全市原则上不再新增化工园区。建立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规划资源、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等部门参与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协调沟通机制。健全完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联合审查等安全风险防控机制。严格落实化学品鉴定评估与登记有关规定,科学鉴定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毒性,严禁未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就投入生产。

(六)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管控。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由市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安全可靠性论证。对新开发化工工艺进行安全性审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小试和中试应当制定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完善安全措施,科研成果转让时应当提供安全论证报告等资料。2020年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化工装置或储运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率、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率均达到100%。编制天津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中长期发展布局规划,统筹石油天然气管道与沿线城乡发展。督促企业大力推进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加快完善油气输送管道地理信息系统,强化油气输送管道高后果区管控。严格落实油气输送管道法定检验制度,管道权属单位和检验机构应依法依规申报和实施检验。

(七)严格危险化学品使用贮存安全管理。加强对企业、医院、学校、科研院所以及港口、机场、铁路站场等场所危险化学品使用贮存的安全管理,复仇女神战术折刀危险化学品贮存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与居住区、学校、医院等场所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强化对危险化学品使用贮存单位的督查检查,对货品种类、数量、仓储条件、应急方案等实行动态化清单化管理。鼓励企业使用高标准危险化学品贮存专用设备。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贮存的从业人员应熟知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法。

(八)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加大对未经批准运载危险化学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停车场安全管理,纳入信息化监管平台。装载和运输危险货物的铁路列车、集装箱和其他容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规定。建立落实常压危险货物储罐强制监测制度。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严查寄递危险化学品等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邮件、快递寄递危险化学品;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得收寄危险化学品。

(九)严格港口危险化学品运输监管。严肃查处夹带、谎报、瞒报、匿报危险货物的违法企业,依法严惩危险货物非法运输行为。查清涉案非法运输危险货物去向,依法科学安全处置。严禁将危险货物存放在临时存放地点和不达标仓库。严格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资质准入。加强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安全管理。深化港口在役危险化学品储罐安全治理。

(十)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监管。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联单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对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快危险废物综合处置技术装备研发,合理规划布点处置企业,加快处置设施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中危险废物监管。

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十一)强化法治措施。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联合执法,对行政执法中发现的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严格落实《天津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等举报奖励制度,依法查处举报案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鼓励企业建立隐患报告奖励制度。

(十二)加大失信约束力度。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作出安全承诺;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企业管理和技术团队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履职能力,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力、风险防控措施不落实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严格落实《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要求,依法公示企业违法违规信息,严厉打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将相关单位和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津)。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定期在市级媒体公开曝光。

(十三)强化激励措施。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鼓励企业取消或改造危险化工工艺、消除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对符合要求的企业提供补贴。落实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危险化学品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先进危险品检测检验设备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免征进口关税。对符合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给予补贴。

五、强化基础支撑保障

(十四)提高科技与信息化水平。通过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手段,利用电子标签等新技术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运输、使用、经营、废弃处置等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支持大数据驱动下关键技术及装备研发,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相关科技项目。依托天津市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融合安全生产防控网,高标准建设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现信息互通共享。

(十五)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实施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技能提升行动,加强对在岗员工特别是新上岗员工、班组长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警示教育,定期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考核。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必须具有化工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一定实践经验,危险化学品经营(带贮存)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至少要具备中级及以上化工专业技术职称或化工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新招录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必须具有化工职业教育背景或普通高中及以上学历并接受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把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知识纳入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化工与制药类专业核心课程体系。强化校企合作,依托重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建立实习实训基地,提升学生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推行企业安全总监制度。鼓励危险化学品企业引进化工高端人才,建立化工安全专业技术团队。

(十六)规范技术服务协作机制。加快培育一批专业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技术服务龙头企业,引入市场机制,为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提供管理和技术服务。鼓励有关部门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服务。高标准建立危险化学品领域专家库,分级分类开展精准指导帮扶。实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覆盖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督促保险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协助投保单位开展事故预防服务。加强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等中介机构和环境评价文件编制单位的监管,对出具虚假报告和证明的,依法依规吊销其相关资质或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七)加强危险化学品救援队伍建设。合理规划布局建设立足化工园区、辐射周边、覆盖主要贮存区域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建立由市应急局牵头,市消防救援总队参与,融合石油化工、工程机械、危险化学品贮存运输等相关单位救援力量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队伍,推动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组织指导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实战演练和专业实训,重点强化事故处置、危险化学品清理回收等能力建设,提高实战能力。强化京津冀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协同联动。

六、强化安全监管能力

(十八)完善监管体制机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相关部门危险化学品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实施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全环节、全覆盖安全监管。完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职责,建立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负责全市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突出问题,加强对相关单位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通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综合工作;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公安、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邮政、铁路、民航、生态环境等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分别承担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废弃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教育、商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科技、住房城乡建设、水务等部门按照《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分别承担行业领域内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职责。应急管理部门在相关安全管理职责未明确责任部门的情况下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兜底责任。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等进行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涉恐涉爆涉毒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的监督管控。

(十九)健全执法体系。加强市、区、街镇(园区)三级安全生产执法体系建设,配齐配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各区可通过常驻执法、委托执法等方式,加强和规范街镇、化工园区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完善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入职培训不少于3个月,每年参加为期不少于2周的复训。探索面向社会招聘执法辅助人员,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2022年年底前,执法机构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滨海新区要结合实际,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监管执法责任。

(二十)提升监管效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监管。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应对同一企业确定一个执法主体,避免多层多头重复执法。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实行危险化学品监管执法人员到国有大型化工企业进行岗位实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