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后也能看病!天津夜间门诊要来了四元素魔法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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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20 07:41

内容提要:日前,四元素魔法书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公布《公立医疗机构开展业(夜)诊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提出:通过在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医堂中开展“业(夜)诊”服务,让“上班族”“学生族”“银发族”等人群看病就医更方便。

  天津北方网讯:日前,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公布《公立医疗机构开展业(夜)诊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提出:通过在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医堂中开展“业(夜)诊”服务,让“上班族”“学生族”“银发族”等人群看病就医更方便。

  方案提出

  鼓励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参照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夜诊”服务模式开展“业(夜)诊”服务;

  二、三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要坚持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神秘圈之魔镜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优势,在征求知名中医专家及临床科室的意愿后,选择部分知名中医专家和特色科室率先开展“业(夜)诊”服务。

  充分发挥医联体机制,鼓励二、三级中医医院专家到医联体内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业(夜)诊”服务。

  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国医堂结合实际开展“业(夜)诊”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业(夜)诊”提供中药饮片代煎服务,可次日取药。

  要合理统筹安排医务人员工作时间,进一步完善院内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英美大炮战绩效工资分配可向相关医务人员倾斜。

  为着力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的“挂号难”问题,切实提升患者就医感受,深入贯彻落实“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总体要求,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按照市卫生健康行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卫生健康工作实际,东京食尸鬼店长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大大总大大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方便看中医 放心用中药”行动,结合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在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医堂中推广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夜诊”工作经验,解决患者“挂号难”问题,风卷残云激活码生成器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医堂中开展“业(夜)诊”服务,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让“上班族”“学生族”“银发族”等人群看病就医更方便,进一步改善群众就医体验。

  三、工作任务

  鼓励在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医堂开展“业(夜)诊”服务,着力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的“挂号难”问题,切实提升患者就医感受,将党史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为群众办实事。

  “业诊”是指业余门诊,即医疗机构安排知名专家和部分医务人员利用业余时间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贴心的诊疗服务。“夜诊”是指夜间门诊,即医疗机构通过延长下午门诊接诊时间,为“上班族”“学生族”等患者提供诊疗服务。

  (一)综合医院、专科医院

  鼓励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参照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夜诊”服务模式开展“业(夜)诊”服务,更好地满足群众就医需求。

  (二)中医医院

  二、三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要坚持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优势,在征求知名中医专家及临床科室的意愿后,选择部分知名中医专家和特色科室率先开展“业(夜)诊”服务。

  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可以根据本院特色,因院制宜、因地制宜,在针灸、推拿、康复、儿科、妇科、心身科等科室逐步开展“业(夜)诊”服务,中医特色突出的科室可以开设专病门诊,让患者在工作日无需请假就能如期进行中医药诊疗。

  充分发挥医联体机制,鼓励二、三级中医医院专家到医联体内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业(夜)诊”服务。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医堂

  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国医堂结合实际开展“业(夜)诊”服务,推广中医适宜技术服务,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业(夜)诊”提供中药饮片代煎服务,可次日取药。

  “业(夜)诊”工作时间,可根据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和患者需求,灵活掌握。

  四、组织措施

  (一)开展“业(夜)诊”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要体现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保证“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到实处。要合理统筹安排医务人员工作时间,进一步完善院内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绩效工资分配可向相关医务人员倾斜。

  (二)各区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医疗机构要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宣传“业(夜)诊”服务,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典型做法,不断发掘和推广先进典型。

  (三)请各区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医疗机构做好“业(夜)诊”工作量月统计,于每月5日前将上一个月的业(夜)诊工作量统计汇总表报送至委中医处政务邮箱[email protected](未开展的,无需报送)。其中,二三级医疗机构开展情况直接报送至委中医处(统计表见附件1),各区卫生健康委负责汇总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后报送至委中医处。第一次报送时间为2021年9月5日,请各单位报送自开展“业(夜)诊”服务以来截至8月31日的情况。(津云新闻编辑孙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