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上市不会“一上了之”
来源: 人民网
作者:吕骞
5月27日,盒子先生历险记科创板上市委审议工作正式启动,三家企业拔得头筹将于6月5日“上会”,科创板开板步伐正在加速。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落实创新驱动和科技强国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改革举措。对于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引领资本市场改革创新、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超百家企业齐聚在科创板赛道上,火柴人前线上交所的多轮问询检验着企业的科创成色,最终能否成功登陆资本市场,不少人认为这是成为创业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准。
但上市不是创业的终点,监管层在严把“入口关”的同时,也将持续监管放在了科创板的重中之重。
科创板定位于服务科技创新企业,如何一方面在制度上吸引优质科创企业回国上市,海上保卫战中文版另一方面对科创企业特有的高风险属性合理监管,同时还要顾及特有的投资者结构,考验制度设计与监管智慧。
细看《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的9章36条,有“规范”也有“灵活”,有“从严”也有“放松”,背后是维护科创板有进有出健康生态的决心,仓鼠特技飞天服务科创企业持续高速发展的细心,和保护投资者防范风险的关心。
从严退市制度,退市不会“一拖再拖”。在科创板的持续监管中,退市的标准更严、程序更严、执行更严,通过引入多维度退市指标,避免重大违法类、主业“空心化”的企业长期滞留市场,疯狂的老头加强版扰乱市场预期和定价机制。
压实中介责任,保荐不是“一劳永逸”。通过延长持续督导期,细化对上市公司重大异常情况的督导和信息披露责任,压实压严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责任,为科创企业保驾护航。
弹性信息披露,标准不会“一成不变”。注册制试点以信息披露为核心,持续监管制度针对科创企业特点,强化在行业信息、核心技术、经营风险、公司治理、业绩波动等事项的信息披露,并在保护投资者知情权的前提下,制度安排更有弹性,避免冗余信息披露和过于刚性的要求损害科创企业的商业竞争力。
灵活股份减持,股东不可“一减到底”。通过严格规范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与核心技术团队的减持行为,保持科创企业的股权结构相对稳定,保障公司的持续发展;同时为创投基金等其他股东设置更为灵活和多样化的减持渠道,促进创新资本形成。
创新股权激励,人才不再“一票难求”。此次改革在股权激励方面作出创新,通过扩展股权激励的比例上限与对象范围,提高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灵活性,提升股权激励实施方式的便利性,让科创企业开展股权激励更为灵活,更能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
规范差异化表决权,创始人难以“一票否决”。考虑到境内市场首次允许设置差异化表决权的公司上市,科创板上市规则通过设置更为严格的前提条件,限制拥有特别表决权的主体资格和后续变动等,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注册制试点下的科创板,即将为资本市场注入新鲜血液,创新基础制度,为科创企业聚拢资源,让科创基因更好服务于实体经济,是持续监管的应有之义。基于此,人民网特推出专栏,逐条解读政策,梳理监管思路,聚焦这片资本市场的“改革试验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