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晓明出借账户已违规 律师表示是否违法仍需查明_财经_万圣夜人偶事件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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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2-23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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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证监会公布的一起股票操纵案将黄晓明及其母张素霞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据证监会公布的案件信息显示,高勇控制16个账户操纵“精华制药”,安杰利娜朱莉半年内股价暴涨300%,非法获利8.97亿,罚没款高达18亿元,而其自然人账户之一确实为影视明星黄晓明名下账户,对此,新浪财经联系了刘华浩律师和宋一欣律师。

刘华浩律师表示,近年来在中国证监会查处的市场操纵等重大违法案件中,100010网上营业厅不法分子通常通过借用他人账户来掩盖自身违法行为,规避监管,逃避制裁。同时,一些投资者守法合规意识淡薄,将自己的账户出借给他人使用,为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便利。如北八道操纵市场案中,北八道实际控制“陈某腾”等301个证券账户、廖英强操纵“佳士科技”等39只股票案,空心计廖英强控制其本人及“张某萍”等13个证券账户。

根据证监会目前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黄晓明及其母亲并没有被列为操纵股价的违法行为人,无需为操纵股价承担连带责任,但他们一度位列前十大股东,是否完全不知情,尚需监管部门查明。

而且,他们需要为自己出借账户给他们做非法使用承担责任。《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第二十三条:投资者应当以本人名义申请开立证券账户,莫桑比克射击法不得冒用他人名义或使用虚假证件开立证券账户。投资者应当使用以本人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不得违规使用他人证券账户或将本人证券账户违规提供给他人使用。 投资者违反上述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黄晓明及其母亲显然违反了相关规定。

而且,在2018年6月15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了《关于加强证券违法案件中账户实名制相关主体自律管理的通知》,通知称,为进一步加强账户管理,对证券违法案件中违反账户实名制管理的相关当事人,除采取注销账户、限制使用等措施外,将同时采取一定时期内限制新开账户、列为重点关注对象等处罚措施。

对证监会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中借用他人证券账户和出借本人证券账户的主体,公司将采取为期6个月的限制新开证券账户措施,具体起止时间以公司自律管理措施通知书为准。限制新开户措施期满后的12个月内,涉案主体申请新开证券账户的,须至证券公司临柜办理。证券公司应严格审核,审慎开户。

公司将把上述涉案主体列为实名制重点关注对象,对其一码通账户下所有证券子账户(含限制新开户措施实施前已开立的存量账户以及限制新开户措施期满后新开的证券账户)进行重点关注,重点关注期为24个月(自采取自律管理措施之日起算)。在重点关注期内,公司将要求证券公司对实名制重点关注对象名下证券账户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核查,相关核查结果将与沪深证券交易所、相关稽查执法部门共享。

另外,宋一欣律师表示,被高勇操纵市场中的账户,在目前的情况下,不大可能出现大范围问责的后果。对委托给高勇操作的证券账户,如黄晓明等人一开始就知情或知情后却不阻止,或有口头的书面的分利约定,则毫无疑问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并不知情也并无约定,则不需承担法律责任,然而,出借证券帐户的做法,从证券登记结算的角度亦有所违规,监管部门应予处理。黄晓明等人在操纵市场方面是否违法,后续情况还有待检方进一步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