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8 月 28 日消息 近日,四元素魔法书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公布了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典型案例。厦门一网友将购买的电子书上传至所谓的“网络图书馆”,结果成了被告。
据悉,不久前,小林在亚马逊网站以 9.99 元的价格购买了某网络小说电子书。随后,神秘圈之魔镜将小说的内容发布至一网络图书馆,供他人在线阅读和下载。然而这个行为,却给他惹来了一场官司。
信息公司称,早在 2014 年,英美大炮战北京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就与该网络小说的作者签署合同,独家享有这本网络小说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还包括对侵权行为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的权利。小林未经授权,擅自将小说发布至某网络图书馆,东京食尸鬼店长供他人在线阅读和下载,属于侵权。信息公司要求小林停止侵权,删除上传的作品,另外赔偿经济损失 20 余万元。
小林辩称,风卷残云激活码生成器这是他花钱购买的电子书,来源合法,属于他的虚拟财产,有权决定这本书怎么使用。电子书和其他商品一样,既然购买了,就可以出借和转让。他把电子书上传到涉案的网络图书馆,根据设置无法多人同时阅读,作品使用的时间和空间都是相对固定的。小林认为,自己没有侵权。
IT之家了解到,法院审理认为小林未经权利人许可且未支付报酬,擅自将小说上传至互联网平台,使得不特定公众可以获得信息公司享有著作权的电子书,侵犯了信息公司依法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由于没有证据证明信息公司的实际损失及小林的侵权获利,综合考虑作品的商业价值、创作难度、侵权行为的性质、后果等因素,思明法院判决由小林向信息公司赔偿 1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