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应互联子公司"被坑"7000万 代购矿机毛利率达100|众应互联_财经_多米诺骨牌接龙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19-12-09 12:03

原标题:众应互联子公司“被坑”7000万元去年代购矿机毛利率高达100%

众应互联回复问询称,多米诺骨牌接龙子公司彩量科技代采购矿机业务是区块链业务的一部分,风险可控,区块链基础设施服务是未来的发展方向。

本报记者邢萌

日前,众应互联发布公告,对此前监管部门下发2018年年报问询函作出回复。据了解,该问询函主要围绕众应互联子公司彩量科技展开,重点关注彩量科技与矿机商巨头亿邦股份采购矿机纠纷一事,对此,众应互联回应称,彩量科技支付了4亿元的货款,实际只收到3.28亿元的货物,范海辛的性感历险记要求亿邦股份返还多支付的7000余万元。

另外,记者注意到,彩量科技的区块链业务主要是做“代购”矿机生意,由于矿机厂商绝大部分在中国,向海外客户提供代理采购服务成为彩量科技新的商业机会。相关数据显示,彩量科技2018年新增的代理采购业务收入超2000万元,毛利率高达100%。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挖矿业务面临较大的政策风险。今年,国家发改委下文拟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此,有业内专家表示,十八仙黄药膏从政策导向上看,发改委的这一决定在短期内确实会对虚拟货币挖矿业产生负面影响。

预付4亿元买矿机

被监管质疑是否损害公司利益

6月25日晚间,众应互联发布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对此前监管关注的问题逐一作出回复。

问询函显示,深交所主要从重大诉讼,收入、成本与偿债能力,资产减值等方面对众应互联展开问询,主要关注了其子公司彩量科技区块链业务中的矿机业务。

就重大诉讼而言,主要是彩量科技与亿邦股份就采购事项是否收到货物一事产生纠纷。公告显示,彩量科技与浙江亿邦、云南亿邦总计签署《产品销售合同》云计算服务器(俗称“矿机”)10万台设备,总计5.04亿元。自2018年3月23日到2018年5月18日期间共支付预付款4亿元。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围墙守护者2彩量科技收到云计算服务器共计65000台(对应货款为3.276亿元)。由此,彩量科技就多支付的7240万元拟提起反诉,要求浙江亿邦、云南亿邦返还多收取的货款。目前,相关案件正处于诉讼中。

亿邦股份为世界知名的矿机厂商,为“矿机三巨头”之一(其余两家为比特大陆和嘉楠耘智),一直在谋求港股上市。不过,据最新消息,亿邦国际(即“亿邦股份”)于2018年12月20日第二次向港交所提交招股书后没有后续进展,目前显示为失效状态。

同时,记者发现,监管部门对众应互联预付4亿元巨款买矿机一事提出质疑,鲈鱼产于哪里询问此举是否损害公司利益,是否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对此,众应互联回应称,彼时正值比特币大热时期,“先付款后发货”成为行业惯例。众应互联表示,自2017年11月份起,因当时比特币价格快速上涨导致矿机等云计算服务器价格也随之上涨,2018年初比特币矿机市场(包括显卡都处于一卡难求状态)供不应求,市场上须提前2个月-3个月预付全款订购矿机,现货均加价购买,不存在赊销情况。“预付货款购买矿机符合当时的市场行情,符合行业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代购”矿机大赚2000万元

矿机生意是否能持续?

公告显示,作为众应互联重要的收入来源,子公司彩量科技2018年的代理采购业务收入为2234万元,毛利率为100%。对此,深交所要求补充披露代理采购业务相关情况。

据此,众应互联回应称,彩量科技将发展移动互联网(区块链)基础设施服务作为未来的发展方向,代采购业务为2018年的新增业务,是区块链业务的一部分。具体来看,海外公司VAST委托彩量科技在国内采购云计算服务器(产品型号为翼比特E9+,俗称“矿机”)及相关配件设施,彩量科技通过加价转售的方式收取该代理采购服务费。据悉,彩量科技自2017年底开始在区块链领域进行布局,经逐步探索和调研,芯片级的矿机99%产自中国的矿机厂商,全球的矿机投资者均需要来中国进行购买。

不过,随着监管形势趋严,矿机生意到底能做多久仍面临不确定性,“挖矿”或存立即淘汰的可能性。今年4月份,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生产过程)”列为淘汰类产业。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由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3个类别组成。国家计划淘汰类主要是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某区块链法律监管资深研究专家对记者表示,“按照此意见稿,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生产过程)一项未列明淘汰计划或淘汰期限,若将来生效,应属国家已明令淘汰或立即淘汰的条目。”

也有律师对记者表示,从政策导向上看,发改委的这一决定在短期内确实会对虚拟货币挖矿业产生负面影响,但长期来看,该决定是否会对行业产生决定性的指导作用尚不得而知,需进一步观察后方可判断。

意见稿的出台,对挖矿行业的发展存在一定负面影响,会使矿场更加边缘化,或将导致挖矿大规模出海,商务部CECBC区块链专委会副主任、数字经济商学院院长吴桐对《证券日报》记者分析道,中国矿场大多位于内蒙、甘肃、四川等中西部地区,意见稿的出台将使一些地方政府此前对于挖矿产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难以为继,驱使挖矿活动迁移至吉尔吉斯坦、哈萨克斯坦、马来西亚、伊朗等低电价的国家。“不同的矿机也应区分对待,矿机的发展与芯片行业息息相关,一刀切的监管可能会带来消极影响。”他进一步表示。

从目前整体来看,国内政策对虚拟货币“挖矿”一直进行限制。去年1月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地下发文件,要求积极引导辖内企业有序退出比特币挖矿业务,并定期报送工作进展。对于虚拟货币的交易,监管机构及各地方政府也出台过多项措施予以限制。但是,由于产业盈利性的存在,虚拟货币挖矿产业实质上并未完全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