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证券因融资欠款起诉客户 客户:亏损因强平不及时|华西证券_财经_宾馆找证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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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2-12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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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讯 近日裁判文书网显示,因乐视网大跌,造成华西证券融资融券客户被强制平仓,www.rzzx.com.cn平仓后客户账户仍欠华西证券融资本金126万。对于此亏损部分,客户认为系华西证券未能及时平仓造成,不应由自己承担,华西证券则表示,平仓乃自己的权利而非义务。

根据判决书显示,2012年8月2日,华西证券公司与客户郑策元签订《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合同》,二龙湖浩哥之龙在江湖约定:融资融券业务指乙方向甲方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融资交易)或者出借上市证券供其卖出(融券交易),并由甲方交存相应担保物的经营活动。

2016年10月8日,郑策元通过其开立的信用资金账户以大智慧(维权)股票作为标的证券进行融资买入交易。

2017年4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调整的公告》明确,于2017年5月2日起将大智慧证券调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名单。

2017年5月5日,郑策元向华西证券申请合约展期,华西证券于当日审批同意郑策元展期180天的申请。

2017年7月7日,巧孵五彩蛋华西证券发布公告,明确将乐视网调出华西证券公司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和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同月13日,华西证券公司发布公告,明确自该日起对乐视网的市值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折算。

2017年7月13日,郑策元与华西证券签订《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对乐视网股票市值折算后特殊安排的补充协议》,约定:甲乙双方于2012年8月2日订立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合同》;甲方信用账户中持有乐视网股票;乙方按照原合同约定将乐视网股票调出融资融券业务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并于2017年7月7日进行了公告;根据原合同规定,驴子跨栏赛跑乙方决定于2017年7月13日将乐视网股票市值按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的80%折算后,计算甲方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本补充协议作为原合同的补充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自原合同项下含乐视网股票的合约期限届满之日或本补充协议生效后乐视网首次复牌时(以先到达的条件为准)失效。

2017年11月7日,华西证券公司再次发布公告,明确对乐视网的市值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折算。2018年1月24日,乐视网股票复牌。同日,华西证券发布公告,明确于该日起取消对乐视网市值折算,恢复按市值计算。

2018年2月2日,郑策元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00%,华西证券当日对其信用账户进行了强制平仓操作,但因所持证券跌停未成交。此后每个交易日华西证券均对郑策元信用账户进行强制平仓,但因证券跌停始终未成交。2018年2月8日,华西证券完成所有强制平仓操作。强制平仓后郑策元信用资金账户负债融资本金126.18万元。

华西证券将郑策元诉至法庭,要求郑策元积极赔偿融资本金并按合同规定偿还利息,。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郑策元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华西证券公司融资本金1261791.56元及罚息;案件受理费1611元,减半收取8106元,由郑策元负担。

郑策元提出上诉,要求撤销生效判决。认为:

一、合同中的许多格式条款违反《合同法》规定,系无效条款;

二、2018年1月24日乐视网首次复牌当天,上诉人融资账户实际担保比例远远低于100%,此时华西证券公司应依规定采取平仓措施,防止风险扩大,华西证券公司不作为导致的损失应自行承担;

三、一审法院认定关于乐视网的《补充协议》于乐视网复牌之日即2018年1月24日失效错误,《补充协议》于2017年11月7日以乐视网股票为冲抵保证金的融资合约期限届满之日起即失效;

四、华西证券在未通知郑策元的情况下强行平仓,对损失存在过错,华西证券应自行承担相应的损失。

对此,华西证券辩称:

一、基于融资融券业务的特殊性,证券公司通过点对点的方式来变更合同是不现实的,在原合同中约定的变更合同的方式是具有合理性的,也具有合法性;

二、合同法中关于格式合同无效的基础是基于双方在交易中的不平等地位,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不存在交易地位的不平等,因此也不存在合同法关于格式条款的问题;

三、上诉人提出的关于华西证券公司未强制平仓系不作为,强制平仓是华西证券公司作为出资方的权利,而不是义务;

四、华西证券公司在强制平仓前按照规定履行了通知义务,告知郑策元应补充担保。

二审法院认为案件争议的焦点在于:一、涉案合同中的第三十九、六十一、六十九条是否为无效的格式条款;二、华西证券公司在强制平仓前是否履行了通知义务,如未履行通知义务对信用账户的损失是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经审理后,法院认为涉案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并不具备无效事由,且华西证券已如约尽到了追加担保物、强制平仓等事宜的通知义务。法院依法判决驳回郑策元上诉,维持原判。(文/恢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