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信会计所未对工程项目执行现场监盘 被监管警示_财经_www.maxmay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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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2-17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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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讯 1月7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未对工程项目执行现场监盘或现场察看程序,前线守卫2未能对期末存货的存在和状况以及完工进度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一同被陕西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陕西证监局在对西安华新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能源)现场检查中发现,华新能源在2015年至2017年,国宝档案之觐天宝匣按照完工百分比法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六十四团年产10万吨金属硅及余热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新疆项目)确认收入的完工进度与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差异较大。经查,华新能源母公司2016年末存货余额为10.35亿元,其中新疆项目存货余额为9.41亿元,祭天化颜歌占华新能源母公司存货的90.9%;该项目2016年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5.25亿元,占华新能源母公司营业收入的63.8%。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吴旻、黄晔作为华新能源2016年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及签字会计师,未对上述工程项目执行现场监盘或现场察看程序,未能对期末存货的存在和状况以及完工进度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1号——对存货、诉讼和索赔、分部信息等特定项目获取审计证据的具体考虑》第四条、第六条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十条的规定。

陕西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根据该办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会计师吴旻、黄晔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