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4天6000万片酬被查 3000亿影视股悬了|崔永元_财经_盒子先生历险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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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2-27 12:03

一条微博引发“血案”!范冰冰4天6000万片酬被查:崔永元怒怼,盒子先生历险记3000亿影视股悬了

中国基金报 泰勒

范冰冰老师怎么也想不到,5月24日发的一条微博,彻底激怒了崔永元老师。

崔永元曝范冰冰4天6000万天价片酬,并起底疑似大小合同、阴阳合同等偷漏税等潜规则。

本以为是娱乐圈的八卦新闻,谁知道这两天又愈演愈烈。。。已经扩散到财经圈了,事关A股影视板块周一怎么走。

今天,国家税务总局已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如发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

这场大戏比我们平时看的电影剧情恩怨情仇更跌宕起伏,引人入胜。

崔永元开撕范冰冰

五月份,崔永元老师开始发微博各种怼人。其中包括演员范冰冰、知名导演冯小刚夫妇、作家编剧刘震云父女,具体大家去微博看就有了。

前面几条微博都不温不火,直到这条↓看似怼,火柴人前线实际上看起来更像是举报。

崔永元通过微博发布了几张演艺合同照片并配文:“你不用表演,你是真烂”,合同中因有范冰冰名字,其中曝光合同约定片酬为税后1000万元

一天后崔永元又再度曝范冰冰采用“大小”合同,另行约定片酬5000万元,两合同共拿走片酬6000万元,而实际上范冰冰只在片场演出4天。

范冰冰方面发布了一则“严正声明”,称崔永元侵犯合法权益,散布谣言,构成诽谤。范冰冰工作室回应,公开发布泄密合同并公然侮辱范冰冰的行为,既破坏了商业原则,又涉嫌侵犯合法权益,海上保卫战中文版并称相关网络用户及媒体未经核实散布谣言的行为已经构成诽谤。

基金君搜了一圈,才知道为什么崔永元要发微博怼这么多人。

原来,2004年冯小刚拍摄的电影《手机》被认为影射当时任职央视《实话实说》栏目主持人崔永元。

电影里面的主人公离婚、出轨,导致《手机》一上映,很多人把电影角色当成了崔永元,给崔永元带来很大困扰。

最后崔永元还发表了万字文章炮轰这部电影,更直接和冯小刚刘震云结了梁子。

今年,冯小刚再拍《手机2》,编剧依旧是当年的刘震云,范冰冰担任主角。

崔永元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本身对范冰冰并不感冒,但因为范冰冰在24号那天发了一条关于拍摄《手机2》的微博,才彻底激起了崔永元的怒火。

国家税务总局来查了

而到现在为止,仓鼠特技飞天焦点却都聚集到了范冰冰出演电影《手机2》时签订的“大小合同”上,更严重的问题是涉及到了逃税。

什么是大小合同呢?

演员与剧组签订“大小合同”(也有人称其为阴阳合同),演员的片酬分别写进两份合同,一个数额大,一个数额小。说白一点,小合同为阳合同,可以公开,可以拿出来给有关部门看和查;大合同不对外公布,原因你懂滴。至于为什么要这样做,相信很多网友都能猜到,演员尤其是明星收入税率高,为了能少交点税。

今天下午,国家税务总局表示,疯狂的老头加强版针对近日网上反映有关影视从业人员签订“阴阳合同”中的涉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高度重视,已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如发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

随后,江苏省地税局和无锡市地税局也表示已经开始调查核实。(因为范冰冰的工作室在无锡。)

崔永元还直接点出“好像有个法律管这事儿”,并截图《刑法》条文。崔永元明示事件走向预期——将最后由法律定调。这对范冰冰方面来说,无疑“亚历山大”。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对逃税罪明确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中规定,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目前最新消息是,崔永元回应了此事,正与主管部门协调取证,一周左右就会有消息。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崔永元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现在他正在与主管部门协调怎么见面、在哪见面、如何取证等具体细节。“你等等吧,差不多一周左右就会有消息。”“等着呗,国家税务总局都开动了,就等着呗。”

崔永元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我都没有想过,这些跟我没有关系。谁知道这事怎么就点燃了。”

周一开盘,A股影视板块瑟瑟发抖

回到资本市场上,本以为是娱乐圈的日常手撕,结果国家税务总局都发话了。

而对于二级市场的投资者来说,这一消息无疑对明天A股的影视股将是一场不小的利空。

首先是华谊兄弟,因为《手机2》正是他们家出品的。

有市场人士五月底的时候发微博表示,崔永元怼手机2剧组,很可能怼出事情来。果不其然。

更有投资者认为,影视公司周一股价会受到影响。

基金君整理了A股影视板块的上市公司,总市值超过3000亿,供大家做投资参考。

明星避税逃税内幕

从现实来看,明星由于片酬畸高、收入来源多样,由此衍生出的避税、逃税等渠道更是五花八门。

比如,有的明星片酬只拿“税后”,缴税成本转嫁给企业;

还有的挂名成立工作室走个体户纳税通道,不但可以大额抵扣应纳税所得额,还可以将个税税率最高档由45%降至35%;

在税收优惠地区注册公司、工作室,包括大名鼎鼎的避税天堂霍尔果斯、横店影视城所在地浙江东阳、明星工作室齐聚的上海松江区以及无锡数字电影产业园等;

或者直接放弃国籍成为非居民纳税人,这样对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收入只需承担有限纳税义务。

1989年,毛阿敏在黑龙江演出5天赚了6万元,却偷税漏税近4万元。经报道后引起全国公愤,毛阿敏被原单位关了3个月的“禁闭”。

刘晓庆。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1996年以来采取不列或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虚假申报等手段偷税漏税达1458.3万元。后因数额巨大,刘晓庆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蹲了一年监狱。

台湾艺人林志玲也曾涉嫌逃税被罚款。2008年年初,林志玲首次登上台湾艺人补税榜,因涉嫌报税不实,遭“国税局”要求补税及罚款共近千万元台币。

可见,明星逃税不是看热闹的小事,甚至可能是整个演艺圈的集体失范。

环球时报总编辑胡锡进在微博评论:

刘晓庆已经因为稅的事坐过牢了。那是十好几年前的事,当时中国人的稅法意识淡薄,中国政府可以说用处罚一个名女人为严行稅法祭旗,刘晓庆坐牢等于是给稅法做了广告。所以我觉得刘晓庆挺不容易的,她是改开以后最沧桑的演艺明星。如今十几年过去了,如果真有明星还大规模逃税,以几千万的级别逃,那的确太不应该了。请法律来坐实传闻的真假吧。如果真有明星那样干,那么看来他(她)应该再用坐牢给中国稅法做一次广告了。

后续事件如何发展,我们拭目以待,毕竟,崔永元说过“我这不止一份合同,我有一抽屉合同!慢慢来,着什么急?”